家长们请注意
安宁区教育局最新公布了
区内幼儿园名单
以及报名招生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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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安宁区幼儿园信息
十里店街道片区
培黎街道片区
西路街道片区
孔家崖街道片区
银滩路街道片区

刘家堡街道片区

安宁堡街道片区
沙井驿街道片区
忠和镇片区
九合镇片区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我区学前教育实际情况,各幼儿园招生工作在安宁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园址、办园性质和规模自主实施招生工作。
(二)坚持相对就近原则。全区划分为十里店街道片区、培黎街道片区、西路街道片区、孔家崖街道片区、银滩路街道片区、刘家堡街道片区、安宁堡街道片区、沙井驿街道片区、忠和镇片区、九合镇片区,各区域优先安排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学位富足的幼儿园可解决临近周边社区的幼儿入园,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
(三)坚持公益普惠原则。立足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各幼儿园要在满足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尽力解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园需求,照顾贫困家庭子女入园需求,有条件的幼儿园要接收并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障适龄幼儿,提供融合教育。
(四)坚持依法招生,免试入园原则。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变相测试,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五)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幼儿园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具体的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程序、录取名单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彰显招生改革的公信度,招生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努力打造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2025年入园招生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前满3周岁的安宁区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非安宁区户籍幼儿)。
(二)招生时间
全区幼儿园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1日-7月10日。
(三)招生程序
1.制定招生方案(6月30日前)。安宁区教育局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本区幼儿园招生信息及基本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办园性质、园所类别、咨询电话)。各幼儿园结合办园规模和招生计划制定本年度招生方案和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向教育局备案审核。
2.发布招生方案和公告(7月1日之前)。幼儿园面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明确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条件、招生流程、收费标准、招生电话等,方便家长了解招生信息,提前准备相关资料。
3.报名流程(7月10日之前)
(1)报名。各园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网上、现场等多种方式灵活报名。不能采取“先到先得”的方法,应以公布的入园条件为准,凡在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时段报名,都不存在先后顺序,杜绝排队。
(2)录取。各园采取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录取,确定入园幼儿后,应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3)新生入园。幼儿入园前应到安宁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入园体检,报到时提交相关材料。各幼儿园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编班并控制班额。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幼儿信息管理档案,及时做好入园幼儿信息系统数据的录入和更新。
(四)照顾政策
根据《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各园需对军人子女、紧缺人才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兰州市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给予适当照顾。
特别提示:
1.家长在选择幼儿园时,先要查看园所是否证、照齐全。
2.根据兰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印发的《兰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依据国家和甘肃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及伙食费、体检费、卧具费三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安宁区教育局学前办:7602908
来源:兰州安宁微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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