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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9 08:41:00    

(2025)吉0802执144号

被悬赏人

刘志鹏,男,1987年9月9日出生,住所地:吉林省白城市鹤城壹号六号楼一单元5层西,居民身份证:220881198709092934。

悬赏事项:

因刘志鹏未履行本院(2024)吉0802民终1208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一、刘志鹏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赵某7万元及利息(以本金7万元为基数2024年7月16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至偿还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775.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刘志鹏人员下落,凡向本院提供被悬赏人下落且法院控制到被悬赏人,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1500元。

悬赏时间:

2025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二十四时止。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联系人:魏法官

联系电话:0436-3561510

本院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民主东路205号

来源: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编辑: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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