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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9 19:25:00    

州人民政府决定:

莫 骏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丹任黔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永奇任黔南州检验检测院副院长,不再担任黔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职务。

王继鹏任都匀一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 一任黔南州中医医院副院长,不再担任黔南州民族医院副院长职务。

刘红梅不再担任黔南州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何 江不再担任黔南州民族医院副院长职务。

来源 黔南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 徐微微

二审 杨韬

三审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