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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5 15:59:00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近年来,珠海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重点,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珠海高质量发展。

珠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检查涉嫌大马力电鱼船。 珠海市司法局供图

整治突出问题 企业少受“打扰”

执法扰企、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这些可能存在于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都是企业最为关心和反映强烈的。

珠海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在整治突出问题上集中发力。

近年来,珠海市司法局先后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通过畅通执法投诉渠道、及时清理罚款规定、开展专项案卷评查等方式,全面查找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精准发力之余,珠海着力于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扰企,为企业发展按下“静音键”。

根据珠海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所提出的10项重点任务,珠海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等突出问题,强化对涉企行政检查的监督,同时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确定“综合查一次”事项34项,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等19个事项牵头部门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减轻企业应对行政检查的压力,减少对企业的打扰。

“检查‘瘦身’后,企业不再疲于迎检,可把更多精力花在生产经营上。”珠海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实施“观察期” 探索柔性执法

珠海某制药公司,因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大气污染物违反了相关规定,但由于该公司符合《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观察期适用制度》的适用条件,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明确告知给予执法“观察期”。

该公司在执法“观察期”内,停止违法行为并提交了书面整改材料,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复查后决定对该公司不予处罚。

在珠海,行政执法的力度与温度并行不悖。前述负责人介绍,2023年以来,珠海市司法局推动市直主要执法部门积极在本系统探索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完善执法“观察期”制度指引。

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等企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各个因素,对本可予以行政处罚的给予适当期限的执法“观察期”,当事人在执法“观察期”内完成整改并经核查已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可以不予处罚。

目前,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已相继出台执法“观察期”制度指引,为企业提供试错纠错空间,促进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自觉守法经营。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共适用执法“观察期”后不予处罚案件169宗。

“观察”有温度,容错有制度。目前,珠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明确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本系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深化精细化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统计数据显示,已有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3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并公布了本领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对720项违法行为依法减免责。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累计减免处罚案件12万余宗。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