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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临潼法院开展爱鸟护鸟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3 20:30:00    

2025年6月20日,为增强青少年爱鸟护鸟意识,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西安临潼法院斜口法庭(少年法庭)的法官干警走进临潼区实验小学,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爱鸟护鸟法治教育课。

生态基石:认识野生鸟类的多重价值

活动伊始,临潼法院法官干警向同学们列举了我省现有的国家重点保护鸟类,阐述了爱鸟护鸟维护生态平衡价值作用。

教育同学野生鸟类不仅对生态至关重要,还为人类社会创造着多元价值。保护鸟类,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法治屏障:明晰保护红线与法律责任

此次法治教育课聚焦筑牢青少年爱鸟护鸟法治防线,法官干警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并结合真实案例,清晰揭示非法捕售野生鸟,终成法网“笼中鸟”的教训。

青春行动:争当爱鸟护鸟“先锋队”

法官干警还向同学们发出“四不”行动倡议:

“四不”行动倡议

不随意投喂:避免干扰鸟类自然习性,防止依赖或疾病传播。

不捕捉伤害:尊重生命,杜绝任何形式的猎捕、伤害行为。

不破坏栖息地:保护鸟类赖以生存的森林、湿地等自然环境。

不购买非法制品:坚决抵制来源不明的鸟类及其羽毛、标本等制品。

同时,通过现场模拟及互动,号召同学们共同加入到爱鸟护鸟的行动中来,成为共护蓝天精灵的“先锋队”。

此次爱鸟护鸟,共护蓝天精灵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有助于在少年心中播撒绿色法治的种子,培养其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生态保护行动者,共护绿色未来。下一步,临潼法院将持续以司法之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为秦岭渭河的蓝天绿水、鸟语花香构筑起更坚实的法治屏障。


作者:王 恒、刘艺菲

编辑:侯宜均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